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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款

发布时间: 2025-01-04 14:11 更新时间: 2025-01-05 10:16

天津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款标准如下:

市级奖励标准


根据《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当年首次认定通过且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10 万元支持;重新认定(含断档后再次认定)通过且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8 万元支持;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市财政给予10 万元支持。

滨海高新区奖励标准


对首次通过认定、连续通过认定及外省市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按市级财政拨付资金 进行匹配。对资格到期未连续认定,其后再次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创新积分排名情况,额外给予Zui高25 万元奖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奖励标准


  • 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天津市级高企给予Zui高5 万元的奖励1。

  • 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guojiaji高企给予Zui高50 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guojiaji高企给予Zui高10 万元奖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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